第15章-《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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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周时轲想到在知道傅斯冕名字之后的事情。

    他初到江城,人生地不熟,江城是南方的城市,而北城位于北方,周时轲初来乍到,除了水土不服,就是没有认识的人。

    舅舅满门心思都在怎么和老婆亲亲抱抱举高高上面,再就是借着周时轲找周家要钱,周时轲自己有小金库,再加上一点手段,很快就在班里混熟了。

    看似无意地打听到了傅斯冕,知道了对方的家世。

    周时轲根本就不在意傅斯冕家里的背景,因为他自己家也不比傅家差,可是在江城的同龄人眼中却不是。

    傅斯冕,以及他周围的那群人,都是其他人这辈子都可能触摸不到的层面。

    一次运动会。

    傅斯冕依旧是学生代表,他穿着白衬衣,黑色长裤,衬衣版型挺括,他看起来光风霁月,不染一尘,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周时轲那时候还不知道傅斯冕喜欢什么类型,他还是本来的周时轲。

    男生穿着黑色的球服,额头上绑着黑色的发带,肩后的纹身若隐若现,黑色的耳钉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。

    “学长,我叫周时轲,我想认识你。”周时轲抱着篮球,冲到傅斯冕面前,不卑不亢,惊呆了傅斯冕周围的人,当然也包括唐冬冬。

    傅斯冕是什么人啊,高岭之花,不下凡尘。

    小学弟被美色冲昏了头了吧?

    傅斯冕仰起头,合上手里的书,太阳落在他的侧脸,将半张脸照耀得几乎透明。

    他眉眼淡淡的,但这并不是说他五官寡淡,相反,傅斯冕的眉眼唇齿都异常深邃艳丽,只不过他神情冷淡,说话时温和,让他的艳丽不那么明显。

    周时轲才是真正的浓颜系。

    唐冬冬后来都说,见了那么多冲上来表白的,周时轲是当中最好看的。

    周时轲那时候听了不禁沾沾自喜,他从来没想过,自己有一天也会以长了一张不错的脸感到庆幸和自豪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不想谈恋爱,”傅斯冕拒绝得恰到好处,“学弟也要好好学习。”

    周时轲知道,不想谈恋爱的潜在意思就是:我对你没兴趣。

    他又想尽办法,跟傅斯冕身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朋友打好了关系,勉强知道了对方喜欢的类型。

    尽管只有几个模糊不清的形容词,比如乖的,清纯的,漂亮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,周时轲是想放弃的,毕竟他只是觉得傅斯冕的脸挺符合自己的口味,对他的人,周时轲不太了解。

    为一个不清楚底细的人,做出那么大的牺牲,不值得。

    但没人能违逆命运,周时轲也不能。

    江城的大雨说来就来,周时轲蹬着自行车,看见自己的球鞋慢慢湿掉,心痛不已,接着就在马路上翻了车,连人带车摔进了车里。

    他头发身上全打湿了,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,跟平时张牙舞爪的模样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正巧傅斯冕家里的车路过,看见可怜兮兮的周时轲,不过周时轲是不觉得自己可怜的,他玩车翻过很多次,不差这一回。

    男生的侧脸柔弱漂亮,身形单薄清瘦,穿着同校的校服,傅斯冕视线停留在男生纤薄的腰上,让司机停了车。

    司机要下车帮忙,傅斯冕制止了对方,自己撑着伞,走到了周时轲身边,将伞举到了周时轲的头顶。

    头顶的雨突然没了,周时轲茫然抬眼,对上傅斯冕的视线。

    傅斯冕没有认出来这人就是之前在操场那个男生,他微笑着问道:“同学,需要帮助吗?”

    周时轲看着傅斯冕,脑子转得飞快,他点头,可怜极了,“需要的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,周时轲格外嫌弃自己那些花里胡哨的名牌,去表哥的衣柜里翻。

    表哥看着周时轲穿这么素净,“阿轲,你换风格啦?”

    周时轲把耳钉摘了,丢进抽屉里,眉眼里仍旧是藏不住的少年意气,“怎么样?行吗?”

    “你恋爱了?”表哥一针见血,“但我觉得不太适合你。”

    他当时一门心思都在傅斯冕身上,没把表哥的话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周时轲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
    没哪里是跟乖和清纯沾边的,左边肩后有一个巴掌大的凤凰纹身,黑色的,扬起的翅膀用金色描了边,张狂地快要蔓延到肩头。

    他当即决定洗掉纹身,在纹身店里,老板看着他的纹身,满脸的可惜,连着问了好几遍:确定要洗?洗一次可洗不掉哦,而且超级痛的哦,况且,你这个纹身不是一般人能纹得出来的,真决定要洗?

    “洗吧。”周时轲决定的事情,不会轻易改变。

    再回学校,班里的同学差点没认出来他,男生好好穿着校服,不像以前那样把校服系在腰间,搭在肩膀上,或者直接穿件t恤。

    耳钉也摘了,加上他本就长得好,简直活脱脱一个乖宝宝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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