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2004年,我的爱 1.-《爱你时有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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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胡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。

    这是她和林向屿相识的第五年。

    这五年里,他们从初中毕业,顺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,从原本的校友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同班同学。新的学校里,胡桃和林向屿依然是好朋友,最好的朋友。一中的直升生很少,再加上大家都长大变得懂事,没有人记得他和她曾经遭受非议的过去。

    新的班级里,同学们都很喜欢胡桃,人又漂亮成绩又好,当之无愧的女神,而林向屿更是一跃成为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。

    升旗仪式上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,每个年级轮流表演。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。两个人往台上一站,就是万丈光芒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们选的是舒婷的《致橡树》,林向屿将胡桃朗读部分的中文翻译成英文。

    胡桃和他正好相反,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。可是她刚刚走到话筒前,却被线给绊住了,她一个趔趄,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。

    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,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,声音都堵在喉咙里,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。

    这时候,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:“我如果爱你,绝不学攀缘的凌霄花,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——”

    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,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,让人怦然心动。他穿着熨烫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衬衫,扣子解开两颗,能看到锁骨。

    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,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:“我如果爱你,绝不学痴情的鸟儿,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——”

    “……仿佛永远分离,却又终身相依……”

    等胡桃背完全诗,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,用英文翻译:“ifiloveyou…”

    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,一朝散尽千金。到了他爸爸那代,靠着挖煤矿,一夜暴富,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。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,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。”

    标准的电影台词,引得众人暗自嘲笑。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,小学都没上过几天,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,从小就给他重金聘请外籍老师,教他三门外语,励志将自己的儿子培育成才。

    林向屿却天天插科打诨,变着法子地偷懒,在他爹面前,一张嘴就是标准的“chglish(中式英文)”,只有胡桃才知道,他其实能讲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语。

    原本应该一句中文、一句英文的模式,被林向屿临时改动,却也没有人指责他,全场掌声如雷。胡桃侥幸完成任务,转过头去看林向屿,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,挑着眉头,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上午九十点钟的太阳,明亮而温柔,落在他英俊的脸庞,胡桃慌忙地别过脸,在心底默念:“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,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台下,程可欣给胡桃竖起大拇指。

    程可欣和胡桃同桌两年了。作为青春期的少女,程可欣心中有个小秘密,为这,她每天都要拉着胡桃说悄悄话。胡桃很羡慕程可欣,她性格简单,从小被父母呵护着长大,没经历过什么挫折,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考试不及格,不过听说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。程可欣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见到林向屿,虽然林向屿到现在都还会把她和班上一个叫“程可颖”的女生弄混。

    “可惜没带相机,不然真应该拍下来,”等胡桃从台上下来,程可欣一个劲儿给她鼓励,“特别美!”

    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,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屿身上,他正在扭头和身边的白冬远说话。可是他的声音尤在她耳畔萦绕。

    “wepartakecoldtide,thunderstorm,firebolt;togetherwesharebrume,flowingmist,rainbow;asifweseparateallthetime,actuallyweforeverrelyoneachother.(我们分担寒潮、风雷、霹雳;我们共享雾霭、流岚、虹霓;仿佛永远分离,却又终身相依。)”

    “发什么呆呢,回去上课啦。”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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